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西药部分
 
- 抗微生物药
- 抗寄生虫病药
-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 麻醉用药
- 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 营养治疗药
- 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 调节免疫功能药
- 抗肿瘤药
- 抗变态反应药
- 神经系统用药
- 治疗精神障碍用药
- 呼吸系统用药
- 消化系统用药
- 循环系统用药
- 泌尿系统用药
- 血液系统用药
-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 专科用药
- 诊断用药
- 生物制品
  中成药部分
 
- 内科用药
- 外科用药
- 妇科用药
- 眼科用药
- 耳鼻喉科用药
- 骨伤科用药
- 皮服科用药
- 民族药
   
  中药饮片部分
 
- 中药饮片部分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甲类 912 多价气性坏疽抗毒素 Mixed Gas-gangrene Antitoxin 注射剂  
913 白喉抗毒素 Diphtheria Antitoxin 注射剂  
914 抗狂犬病血清 Antirabies Serum 注射剂  
915 抗炭疽血清 Anthrax Antiserum 注射剂  
916 破伤风抗毒素 Tetanus Antitoxin 注射剂  
917 肉毒抗毒素 Botulinum Antitoxin 注射剂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 “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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