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的原则和任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参保职工如何报销医疗费、报销多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有关人员医疗待遇
关于将糖尿病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的通知
关于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能互相挤占。

1、 统筹基金

(1) 资金来源:
①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②退休人员过渡性 基本医疗保险金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
③统筹基金的利息收入;
④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⑤ 政府资助;
⑥其他合法收入。

(2) 支付范围
 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2、个人帐户

(1)资金来源:
①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
②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该职工个人帐户的部分;
③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④个人帐户利息等合法收入。

(2)支付范围:
①门诊普通疾病的医疗费用;
②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
③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所对应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3)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职工所有,可以结转和依法继承,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能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3、用人单位缴费的分配

用人单位缴费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和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时,先按每人每年100元基础金划入,然后,在职职工以其本人当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以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周岁以下为1%;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2%;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2.8%;退休人员为5.1% 。

4、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确定

(1)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以每次住院计。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4 %;二级医院为6%;三级医院为10%。退休人员为在职职工的70%。

(2)设置起付标准,主要是避免小病滥住院、门诊费用挤占统筹基金,以及确保统筹基金有足够的“保大病”支付能力。起付标准定得过低起不了作用(或作用不大);过高,又会 使职工大病时负担过重或住不起院。为了有利于发挥起付标准的“门槛”作用和便于操作,全国各地基本上都按国务院的规定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0%来确定起付标准,而且是按每次 住院计算。《方案》同样采用了这种做法,按医院级别不同设置了不同的起村标准。综合平均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8%,比国家规定的10%稍低。这样可适当减轻职工的负担, 又使大额医疗费用的患者易于承受。尤其是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更低(比在职职工的标准降低了30%),受益更多。

 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的确定

(1)最高支付限额:按年度累计,为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2)据测算,以2000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8972元的4倍(75888元)作为2001年度的最高 支付限额,其所对应的总医疗费用达87271元(包括在职职工住三级医院的个人自付部分),发生人数仅占住院病人数的0.38%。如按调查所得的年住院率,在职职工为5.4% 、退休人 员为15.2%推算,覆盖职工150万人时,超“封顶”病人只有515人。由此可见,本《方案》 设置的最高支付限额,既可使绝大多数病人(99.6%)都在“封顶”之内,能够获得统筹基 金给付,又可避免极少数人过多使用统筹基金,影响绝大多数职工医疗费用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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